@全体注意
您的2021余额仅剩3天!
社长提醒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了吗?
如不确认将自动延至2022
还没确认的筒子,
记得赶紧办理!
目前,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对2022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如个税相关扣除信息与2021年无变化,可一键带入;
如有变化,可修正后提交;
如不确认将自动延至2022年。
哪些人可以享受?
扣除标准是什么?
具体如何操作?
超详细攻略,戳我了解→
但在操作过程中
大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社长时常收到工粉儿们关于个税的提问——
“工资没变,为啥这个月扣的个税变多了?”
“父母已超过60岁,还有两个孩子,
之前没有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现在还能享受吗?”
“离职后换到了新单位,
在个税APP里如何修改和衔接?”
……
别急!
社长这就来一一解答!
01、我的工资和上月相同,为什么这个月扣的个税变多了?
答:这是因为新个税法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方式采用累计预扣法,随着本年度累计收入的增加,当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到达一定数额就会产生税率跳档,从而产生月度收入相同但税额增加的情况。
具体而言,按照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表您本年度工资薪金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在不超过36000元时对应3%的税率,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对应10%的税率,以此类推,共分七档。
随着您本年累计收入的增多,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也会相应增多,当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前一档上限时就会产生“跳档”,当月适用税率就会变高,单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也会相应增加。
Tip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以全额收入计入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Tip2: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现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如下:
02、我与同事的收入一样,当月适用税率也一样,为什么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我少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符合条件的支出可以享受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
虽然与同事的月收入相同,但家庭的基本情况不同,各自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也不相同,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自然也是不一样的。该情形会导致您与同事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不同。
03、我父母已经超过60岁了,还有两个孩子,之前没有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现在还可以享受吗?
答:可以的,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
您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中【我要办税】模块,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栏目填写您符合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个人所得税APP内支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第一种情形由扣缴单位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事先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扣除;
第二种情形由您本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享受,按全年累计扣除额一次性扣除。
04、我有两处工资薪金所得,请问两家公司在申报个税时可以同时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不可以,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05、我这个月换了租房地址,需要修改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
答: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行更新,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修改】,更新填报信息。
需注意的是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住房租金信息。
若有重叠租赁月份的,则将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金的有效期提前终止,或者新增住房租金信息租赁期起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
06、我离职后换到了新单位,在个人所得税APP里如何进行修改和衔接?
答:您可以由新单位在申报系统中采集并报送你的个人信息,个人所得税APP中会自动添加上任职受雇信息,之后打开APP的【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选择需要更改的项目--【修改】--【修改申报方式】。
更换扣缴义务人原因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变更工作单位】即可,之后和单位确认下是否能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到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07、
我通过查询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发现有数据与实际不符,应该如何处理?
答:对存在异议的记录,纳税人可以通过【申诉】功能发起异议申诉,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发起的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处理完成后系统会把申诉处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申诉成功的记录将不再显示,且不会纳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的计算。需注意申诉的真实性责任由纳税人本人承担,请纳税人仔细核实收入情况、谨慎提起申诉,若提交虚假信息将影响本人的纳税信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今年年终奖的纳税方式有重大变化!
不同计税方式,到手可能差上万元!大伙可以按照
这两种方式预计算自己的年终奖咯
↓↓↓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如下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从2022年1月1日起,年终奖就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简单来说就是——
今年年底前,缴纳个税有两种计税方式,即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
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就只有合并计税一种方式了。
戳我了解详细举例>>>
来源:上海税务
本期编辑:王冰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