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个人认为这款甲骨文符号也不是表示耳朵听到的“雷”,而是表示眼睛看到的“電”。
款式四:“申/电” “口”
“口”有方口、圆口、凹口,都可以表示嘴巴口腔,是发声器官,在这里是表意“声音”。所以这款甲骨文“雷”才是真正用来表意“耳朵听到的声音一一雷”。
综上可见,甲骨文“雷”的款式多样,既有表声音的(比如“申/电” “口”),也有表速度的(比如“申/电” “車輪⊕”),还有表闪电的(比如“申/电” “雨滴”),所以造成“雷”“電”混杂,即“雷”既可表示声音一一雷鸣,又可表示闪光一一電闪。
在一些词语中也有体现:雷腾云奔、天打雷劈都是指闪电(看到的),雷霆万钧、电闪雷鸣都是指雷声(听到的)。
在“雷”的异体字中,凡含“口”的是表“雷鸣”(耳听),凡含“田”(实为車輪)的是表“電闪”(眼见),而同时含“口”和“田”的就是表“電闪雷鸣”了。
这是我对“雷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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