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形的特异。在重复、近似、渐变、发射等构成格式的基础上进行形状、大小、位置、材质、色彩的破或变异,一小部分基本形违反规律或秩序,成为视觉的中心和焦点。
2.规律转移的特异。打散、解构基本造型的图形,变异、*形成一种新的规律,与原来整体规律的基本造型有机地排列与合成,产生新的视觉形态。
对比
不以骨骼为制约,依据造型元素形态本身的形状、大小、位置、方向、重心、疏密、虚实、显隐等方面的差异而自由形成对立统一的构成格式。
密集
密集是指基本形有疏有密地自由排列,不规则或者规则地分布于视觉空间内,形成点形、线形或面状区域的聚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