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物运输是一项高成本、高风险的外贸运输活动。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时,适当分散和预先转移作业风险,是预防和减少国际航空运输事故损失的有效手段。同时也能为托运人、收货人提供一份保障。航空运输的发展离不开航空运输保险的发展,同时也需要运输保险来促进航空运输业的发展。
关于航空运输保险
航空运输保险是指承保与国际航空运输有关的各种航空或地面损失的各种保险的总称。航空保险起初是由保险公司的水上保险部门或意外保险部门办理的。随着航空业的快速发展,世界上所有的大型保险公司都有独立的航空保险部门,用于办理各种航空保险。承保航空保险的保险人必须熟悉航空相关技术和法律知识。
航空保险根据被保险人的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类:
1.航空承运人为保险人的,包括机身保险、使用价值损失保险、旅客和行李保险、货物和邮包保险、航空器责任保险等。
2.如机场拥有人或经营者是受保人的,机场拥有人或经营者有法定责任保险。
3.飞机制造商是被保险人的,有产品责任险,飞机乘客和机组人员可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一般情况下,航空保险特指航空运输保险,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航空运输保险通常将航空条款附加在海运保险单上。
航空运输保险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1)保险范围:包括火灾、撞机、坠机造成的损失,以及除不适用于航空保险人以外的其他海上保险的所有风险造成的损失。
(2)除外责任:由于运输时间延迟、货物缺陷、气候环境变化等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以及战争造成的损失等其他社会责任,除不适合航空公司保险的人员外,都属于航空保险的除外责任。
(3)保险期限:航空保险的保险期限从被保物交付到承运人运输至目的地的交货时间后,还可以维持48小时。
(4)保险赔偿。航空保险合同订立后,因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财产损失的,按照约定进行赔偿。
要经营国际航空运输业务,前提条件是要有相关的航空运输资质,即国际航协IATA货运资质、CASS资质,拥有这些资质之后,才能经营国际航空货物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