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新闻网讯(记者 武晓霞 通讯员 雒钢)无业男子华某某以虚假工程为幌子先后骗取建筑公司、个人等施工保证金80余万元。近日,我市警方经过数月缜密侦查,成功抓获涉嫌合同诈骗的嫌疑人华某某。
2015年5月份,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市民文某报案,称某公司负责人华某某伙同蔡某某(在逃)等人以修建焦化厂为名,收取其32万元“工程保证金”后不知去向,经侦支队随即立案侦查。随后,市民邹某向经侦支队报案,称其承接了某公司的焦化厂区管道工程,被负责人华某某收取了21万元“工程保证金”后不见了。此后,经侦支队又接到市民马某某报案,马某某自称其承接了某公司在玉门东镇焦化厂围墙的工程,并按负责人华某某要求交纳7.5万元“工程保证金”,结果发现被骗。接到市民多起报案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多方查找未果后将其上网通缉。2015年12月20日,我市警方将嫌疑人华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嫌疑人华某某,新疆乌鲁木齐人,华某某以13亿元资金修建焦化厂为幌子,在我市注册成立某公司,并以在玉门东镇建焦化厂及厂区的管道工程和围墙工程为诱饵,先后与我市多家建筑公司、个人签订施工协议,收取“工程保证金”80余万元后潜逃,诈骗所得尽数挥霍。采访中,办案民警出示的华某某与多名受害人签订的收取工程保证金的合同,就有厚厚一沓。
目前,嫌疑人华某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