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咨询的当事人问我,说他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到现在已经一个月了,交警还没有给他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他怎么办?那么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有法律规定吗?是多久呢?下面笔者就这个当事人的咨询给大家细说下。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依据《交通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能当场作出交通责任认定书就当场作出,不具备当场作出条件的,应在三日内作出交通责任认定书;如果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要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涉及逃逸的,需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作出交通责任认定书。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你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有异议,一定要在收到的3日内提出书面复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