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共派出8个巡察组,近期已全部完成进驻。
巡察时间
本轮采取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巡察时间为2个月左右。
巡察范围
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统战部、县委网信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府金融办、县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县贫困帮扶中心、县人民医院、县莲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县莲乡融资担保公司等13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市委专项巡察整改和省委巡视整改情况开展专项巡察。
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举报方式
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问题,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了专门接访地点,开通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专项巡察组不设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邮箱。
举报电话受理及接访时间:巡察期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附:十二届湘潭县委第十三轮巡察举报方式一览表
来信地址
县委第一巡察组:湘潭县易俗河镇杏丹一路10号县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411228。
县委第二巡察组:湘潭县易俗河镇杏丹一路10号县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411228。
县委第三巡察组:湘潭县易俗河镇杏丹一路10号县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411228。
县委第四巡察组:湘潭县易俗河镇杏丹一路10号县委第四巡察组收,邮编411228。
县委第五巡察组:湘潭县易俗河镇杏丹一路10号县委第五巡察组收,邮编411228。
县委第六巡察组:湘潭县易俗河镇杏丹一路10号县委第六巡察组收,邮编411228。
(湘潭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