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开发区沙河社区村庄规划
一、规划范围和对象
规划范围为沙河社区全域,面积约13.75平方公里。
二、规划定位与目标
目标定位:都市近郊区生态宜居型社区
升级现有大棚蔬菜、西瓜、火龙果、百香果等的种植方式,形成现代化的规模农业;落实城区的相关基础设施用地,形成田园乡村新社区:依托产业集团对沙河南部的空屋计划,未来拟打造的旅游类产品,以及孙家边周边的新增商业服务用地,做好对南侧天生桥、太阳岛景区,东侧华侨城的配套、延伸与衔接。
三、规划人口规模
规划到2035年户籍人口2767人,常住人口2036人。
四、底线管控与耕地保护
规划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规模545.5公顷。
五、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规划确定“一轴一带四片区” 的总体产业布局。
“一轴”:依托溧石线公路,打通与溧水城区及石湫的联系成为沙河产业发展轴。
“一带”:位于沙河社区中部,南侧连接天生桥、太阳岛景区,北部穿越沙河社区大部分空间形成沙河的产业联系带。
“四片区”:北部依托开敞连续的耕地形成优质农产品区;中部依托良好的资源形成休闲农业 精品种植区;南部以产业集团整村收储的石涧口南部村庄为抓手形成轻文旅产业特色片区,做好对天生桥景区的配套服务;东部对接城区,形成特色农产品种植区。
六、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现状已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商业服务设施均予以保留。规划沙河社区按照一级社区标准配建、增补公共服务设施。
七、村民建房引导
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农村宅基地,搬迁撤并类村庄以集中就近安置和进镇安置为主。每户宅基地原则上不得超过135平方米,村庄内设计翻新、零散插建的农民住房,应符合溧水区当地农民建房有关政策要求,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村民在宅基地上自建房的,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并应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要求,建筑形式宜采取江南民居风格,以黑、白、灰为主基调,适当点缀棕色、浅黄色等。屋顶以坡顶为主,材料以小青瓦为宜,外墙可采用石材、砖墙、木材及涂料等,不宜采用色彩艳丽的瓷砖、涂料粉刷外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