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长发。长发长度可超过领口下沿,必须整洁、不引人注目地在领口下沿上方扎牢或别牢,特殊规定见第三章第三节第10段,允许刘海。刘海规定在第三章第二节第1段。厚度从头皮测量不得超过2英寸,头后部发绺厚度从头皮测量最高不得超过3.5英寸(8.89厘米),宽度不超过头部宽度。
(四)发型附则。时髦和夸张发型包括头皮上除领口以外的有剃过的部分、剪发设计、未束紧的马尾辫(医疗期除外)、不平衡的、 两侧不匀称发型。发型不妨碍穿戴所有制服的帽子,所有帽子穿戴上之后,必须贴合头部最宽的部位,不得因头发而扭曲变形,不得扩张帽子缺口。戴帽子时,头发在帽墙下不得外翘任何角度。无法达到这些要求的发型被禁止。因此,禁止并不局限于下列时髦发型,梳发式(古怪和发向变化要戴发卡的发型)、散开后超过臀部的发型、发型角度变化大的发型、中、长发型松紧不紧(不包括刘海)。
(五)发具。发具只能用于扎紧头发。士兵使用发具不能用于装饰目的。所有发具必须朴素、单色、尽可能贴紧头发。可用的发具包括但不限于小而平的发罩、发夹、梳子、发针、皮筋、发带、头带,与头部的自然形状一致。禁止显眼、过多或装饰性发具。禁止使用的发具包括但不限于夸大、花边scrunchies、珠子、蝴蝶结、爪弹簧夹、带蝴蝶结的发夹、发针、花、发光宝石、边缘带齿、假发做的蝴蝶结。头发不得使用珠子、装饰条等外部物质。士兵不得戴发网,除非健康或安全原因必须佩戴,或岗位需要(比如厨师)。不可用其他头发覆盖特替代帽子,指挥官可免费向士兵提供发网。
(六)辫子、排辫、扭搏辫、锁子头(脏辫)。中、长发可编辫子、排辫、扭搏辫、锁子头(见术语定义)。辫子、排辫、扭搏辫、锁子头统一尺寸,直径不超过1.27厘米,外观整洁职业、梳理整齐。辫子、排辫、扭搏辫、锁子头必须等间距,每种发型必须紧贴头皮或自然下垂。中长、长发下垂时必须符合长度规定,或按规定样式系牢。发梢必须不显眼。多条辫子、排辫、扭搏辫、锁子头必须均匀包围整个头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