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越南高平省人民法院对两名组织外国人偷渡的越南人作出判决11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据悉,2021年4月30日21时30分左右,两名男子分别驾驶摩托车将6名外国男子带到越南境内,在交由其他人带到南部地区。
2021年4月24日,一名外国男子在高平省中庆区广汉公社与北宁省交界处聘请两人接6人。同一天,还受雇于一名旅居中国的越南人,以 300 万越南盾的价格将这 6 人在北宁省接回下龙市(广宁)。得知案情曝光后,2021年7月22日,唐某到北江省公安厅自首。
最终,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