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6日电 珠海在“抢人”的道路上放出新的“大招”!
据珠海市政府网站26日消息,珠海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通知》自2020年12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根据《通知》,珠海人才引进的对象范围放宽为:珠海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且在珠海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通知》放宽了部分人才的引进条件。
一是放宽学历条件。将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二是放宽年龄条件。学历人才、职称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三是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包括取消引进三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取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取消珠海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四是落实“广东技工”工程有关技能型人才入户政策。符合《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珠府办〔2020〕7号)相关技能人才入户条件的人员,按照其规定办理。
《通知》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在珠海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确属本企业发展急需的一线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重点企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
《通知》还放宽了“先落户后就业”人才引进条件。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12月,珠海印发《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截至2017年1月该政策停止实施,珠海共为11091名异地务工人员办理了入户手续。
2017年3月1日,珠海正式实施《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2018年出台实施的“珠海英才计划”规定: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
珠海市政府网站信息显示,2017年以来,珠海连续出台实施人才优先引进入户政策,较好满足了企业发展和人才需求。2017年至2020年9月,珠海共引进各类人才13.8万名,近两年人才净流入率、常住人口增长率均位居广东省第一。(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