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海崇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长三角区域首例非法猎捕、*害中华鲟犯罪案件。判处被告人邢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共计人民币4万元;并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2019年8月6日,渔民邢某某用拖网捕获疑似中华鲟活体一条,经鉴定确为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
6月3日,上海崇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长三角区域首例非法猎捕、*害中华鲟犯罪案件。判处被告人邢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共计人民币4万元;并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2019年8月6日,渔民邢某某用拖网捕获疑似中华鲟活体一条,经鉴定确为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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