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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越城区体育学校招生简章
办理对象
区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具有浙江省户籍的学生(不包括注册在越城区外的运动员)。
招生条件
参加区级及以上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计划内比赛中获奖的浙江户籍运动员(以文件或证书为准),符合下列条件:
1.学习认真,训练刻苦,思想品德良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优良,有必备的运动天赋及与之相适应的身体素质。
2.幼升小:在幼儿园阶段参加由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体育局或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主办的比赛中获个人前两名、在越城区教体局主办的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的学生。
小学或小升初:在小学阶段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共同举办的体育比赛中(非表演项目),获省级及以上比赛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主力队员由领队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获市比赛单项前两名、集体项目前两名主力队员(主力队员由领队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获区比赛单项第一名、集体项目第一名主力队员。
集体项目(足球、篮球、排球)比赛没有获得名次的球队,但个别队员身体素质和条件特别突出的,可由学校推荐,经专家组测试认定,待试训一年后决定是否录取。
3.幼儿园升小学或小学阶段学科成绩以面谈为主,小学升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必须达到总分的75%。
赛事及次序
1.全国级比赛(依次为全运会、单项锦标赛、单项冠军赛);
2.浙江省省运会;
3.浙江省青少年单项锦标赛;
4.浙江省青少年单项冠军赛;
5.浙江省青少年阳光体育四大联赛(篮球、足球、乒乓球、游泳);
6.绍兴市市运会;
7.绍兴市青少年锦标赛;
8.绍兴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
9.绍兴市青少年阳光体育四大联赛(篮球、足球、乒乓球、游泳);
10.越城区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比赛。
招生项目
游泳、足球、国际象棋、乒乓球、击剑、羽毛球、网球、田径、柔道、拳击、跆拳道、蹦技
招生流程集中推荐
1.凡符合推荐条件者,填写《2019年越城区体育学校运动员招生报名表》(附件2),经家长签名同意。
2.由所在学校负责初审、汇总并填写《2019年越城区体育学校“区队校办”项目运动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校(园)长签名并盖章。
3.以校(园)为单位上交以下材料,原件待初审后归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比赛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附件2:《2019年越城区体育学校运动员招生报名表》
(4)附件3:《2019年越城区体育学校“区队校办”项目运动员推荐汇总表》
4.报名及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附件2、附件3电子稿同时请发送至1534605309@qq.com),联系人:孟观荣,联系电话15355529099。
统一录取
推荐入围对象均须参加区体育学校统一组织技能、体能测试和文化课考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技能、体能测试总分须达到60分,文化课须达到测试要求。
录取学生根据招生计划数按技能、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确定。如遇测试成绩相同的,以参加体育比赛取得的荣誉高者优先录取,次序为省级及以上赛事第1—3名—市级赛事第1名—省级及以上赛事第4—6名。推荐入围对象如遇参加全国级及以上比赛冲突的,报经区体育学校同意,延缓考试。
为进一步促进各业训网点运动水平,经区体育学校审核同意,在招生计划数外,可招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运动成绩特别优秀的外区籍运动员:1.代表越城区参加省、市比赛二次及以上,符合运动员推荐条件的越城区注册运动员;2.因备战浙江省四大联赛需要,符合推荐条件的外区籍运动员,经综合考评公示、录用后,承诺当年度注册在越城区的运动员。
非鲁迅小学和畅堂校区学籍的运动员,按实际训练就读时间,须向训练学校缴纳4000元/学期学费。
严格审核
越城区体育学校根据测试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区教体局网站和学生所在学校醒目处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交区教体局教育科按招生政策录取。
签订协议
经录取的运动员,由区体育学校与运动员签订训练、比赛协议,报区教体局体育科备案,明确其在学习期间有参加常规训练和一年二次的假期集训,并代表越城区或学校参加相关比赛的职责。若无故拒绝参加训练及相关比赛者,则取消其向高一级学校体育推荐生资格,并强制退回原籍学校。
(原标题《越城区体育学校招生简章出炉!这些人可以报名!》。编辑金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