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房屋拆迁还是土地征收,对拆迁户们来说最关心的是自己能得到多少补偿,然而都有哪些补偿项目,应该如何补偿,自己的意识里却非常模糊,只有看到拆迁方作出的补偿方案,才知道和自己心里的预期差距较大。
所以不管是农村拆迁还是城市拆迁,大家一定要格外用心,及时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在征收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这样才能做到出现问题游刃有余。
随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实施后,除了我们所说的征收程序发生变化外,在补偿标准方面,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而这一变化是直接提高了拆迁户们的补偿标准。
补偿最底线
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给予失地百姓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百姓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经常有拆迁户问,拆迁标准是什么样的,我们可以根据此条法律规定判断,这也是法律给出的最底线,如果连法律规定最底线都无法达到,那么补偿标准已经出现严重的不合法。
补偿项目
在补偿项目中,除了我们耳熟能详的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费、地上物补偿外,还要将失地百姓的社会保险费加入补偿当中。
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一个综合性的,一般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综合区片价,那么对综合地价的制定考虑的因素非常多,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土地的用途、土地资源情况、土地产值、人口以及经济发展情况。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综合地价应当每3年调整一次,所以地区经济水平大不相同也造成综合地价不一样,这也是全国没有统一补偿标准的原因之一。
遵循先补偿 后搬迁的原则
法律中还明确说明,征收百姓住宅的,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充分保证百姓的意愿,通过货币补偿、重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的补偿方式。
补偿不到位 不能拆迁
涉及补偿的费用必须足额到户、专款专用,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市县ZF不能落实各项补偿费用,就不能批准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