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0月10日 经过43天的谈判,国共双方代表签署了《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国共双方会谈纪要》在重庆曾家岩桂园张治中寓所客厅内签订。双方代表王世杰、张治中、邵力子和*、王若飞在纪要上签字。
国民党方面表示同意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承认各党派的平等合法地位和人民的某些民主权利,并允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但拒不承认中共解放区的政权和解放区的军队。纪要中说明:“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确定分期实施计划,并重划军区,确定征补制度,以谋军令之统一。在此计划下,中共愿将其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由现有数目缩编至二十四个师至少二十个师的数目,并表示可迅速将其所领导而散布在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八个地区的抗日军队着手复员,并从上述地区逐步撤退应整编的部队至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集中;政府方面表示:全国整编计划正在进行,此次提出商谈之各项问题,果能全盘解决,则中共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缩编为二十个师的数目可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