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现场
2018年12月29日,赫章县人民法院对胡占奎、胡占东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赌博罪、抢劫罪一案依法公开宣判。该案是赫章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首例黑社会犯罪集团案件。
宣判现场
根据胡占奎、胡占东等14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1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二十年到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组织者胡占奎、胡占东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现场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在赫章县德卓镇当地危害极大,影响极为恶劣。本案的依法公开宣判彰显了赫章县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与决心,有力地震慑了全县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
记者:唐兴尧 彭 芳
编辑:周怡庆
审发:杨洪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