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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近3个月的时间里,案件的认定经历了几次反转:
从故意伤害,到过失伤人,又到正当防卫。
最终,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撤销起诉,退还保证金,赵宇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并获得3万元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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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见义勇为的人不仅救了人也保全了自己,得到了赞扬和奖励。
但也有些不幸的结局,让人会思量再三:
那个在南京街头见义勇为的胖哥被捅至重伤,直到今天仍需要有人贴身照顾,只靠4万元的奖金和每月1000元的低保生活。
如果做好人的成本变得如此高,谁还会成为那个勇敢站出来的人呢?
说到底,极端情况下,见义勇为不只取决于敢不敢,还取决于能不能。
旁观者,请闭上不理性的嘴
两起伤人案发生后,关于“见义勇为”都有非理性声音的存在。
惠州的这位店老板住院后,最终的保障和补偿结果还未出,就有人说:
“我服了,到今天竟然还有人对见义勇为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