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市民:
为切实解决我市城市中低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家三部委联合颁布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和九部委第162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住建部第11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库尔勒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库尔勒市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计划,现对提交申请资料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市居民中的城镇低保、中低偏下收入家庭无住房户,拟纳入本年度第五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161户向社会实名公示,接受市民监督。
一、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保障原则:
1.对保障住房申请对象按户籍所在区域,实行市域内交叉安置的方式。
2.坚持“三靠前”即:“孤、老、弱、病、残、寡者靠前,复转军人、革命烈士遗孀靠前,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靠前”。
3.楼层分配坚持年长、身体残疾、行动不便者楼层靠下(指条楼),身体健康、年龄偏小者楼层靠上。
4.倡导保障对象相互帮助,各民族大团结、邻里和谐的大氛围,坚持各民族交叉保障,形成多民族混居式保障原则,逐步形成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二、公共租赁住房公示注意事项:
拟定公示周期为7天(含周六、日),自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期间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期内,凡对预保障配租人员户籍性质、经济收入、住房状况等有异议者,请向库尔勒梨城万家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反映,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审核。若无异议,我公司将予以实施保障分配入住。
已公示申请人公示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请携带身份证于2020年12月18日起前往石化大道浙江大厦14楼1403室办理入住手续。截止2021年01月08日未领钥匙且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出差或住院等事宜不能按时办理入住的,可与我公司联系,*2019070)。
办公地址:库尔勒市石化大道米兰春天小区旁浙江大厦14楼1403室
监督举报办公室:库尔勒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保障股705室
监督举报电话:0996-229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