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男子小明,一直怀疑其妻子小红与其同事小海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2023年4月19日上午,小明又发现小海给小红发送暧昧短信,便打小海电话并质问小海,双方在电话里发生争吵。
当日中午时分,小海驾车从其家里出发前往镇上拿取快递。
行驶途中,小明看到了小海和一男子正站在马路边一辆轿车旁边聊天。
小明怒从心生,猛打方向,驾车撞向小海,造成小海和与其聊天的男子腿部受伤。
小海被撞之后起身就跑,小明见状又从车上拿出一把菜刀,下车要去追砍小海,但与小海一起聊天的男子拦住,小海不依不饶,将菜刀向小海逃跑的方向奋力投掷过去,幸未扔到小海身上。
之后小明驾车返回家中。
小海报案后,小明被抓获。
经鉴定,小海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一同聊天的男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明因婚姻家庭纠纷,采用暴力方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小明有期徒刑六个月。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只有发生了致人重伤和死亡的结果才会构成犯罪。
小明驾车撞向他人,故意制造他人伤害的结果,此时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只要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就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