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中的小丑原名杰罗姆,出生在一个马戏团,母亲行为不端并患有精神疾病,杰罗姆也遗传了病状,并*害了自己的母亲。剧集中的小丑借鉴漫画内容还是挺多的,一开始杰罗姆与犯罪组织红头罩的联合与《致命玩笑》相同,并且借用了蝙蝠侠坐上全真知椅时被告知有三个小丑的创意,并真正深化了这一主题:小丑是一种精神。
这也是小丑的厉害之处,虽然没有企鹅人那样的谋略,但他对混乱的信仰逐渐获得了拥趸:只有混乱,才能打破现有的社会秩序,让深受痛苦的人按照自己的意图创建社会。
所以,引起哥谭混乱的源泉是两个人,布鲁斯·韦恩与小丑。布鲁斯·韦恩是因为自己的身份和所拥有的东西成为了众人的目标,而小丑则是打破了所有人制定的秩序,包括黑帮和警察,他不属于任何一方,是黑暗哥谭中更黑暗的部分,最终他也导致了哥谭的陷落。所以小丑甚至对于韦恩有些迷恋,因为他们都是掌控哥谭命脉的人。
小丑为什么成功呢?因为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黑帮认为他们规范犯罪可以稳定哥谭,以此来避免和警察冲突。警局希望彻底铲除黑帮与腐败,彻底消除黑帮威胁。但这些都不是民众所决定的,他们只关心如何生活,警局和黑帮在意义上都是统治阶层的博弈,并没有真正考虑到民众的感受,而打破规则,变得没有阶层,是民众潜意识中渴望的部分,这一点被小丑巧妙地抓住了,小丑邪恶在这,可他也伟大在这。
企鹅人与小丑都是哥谭最伟大的罪犯,而戈登和布鲁斯·韦恩都是哥谭最卑劣的英雄。哥谭,就是这样一个地方,人才辈出,正邪互换,没有人坚守得住正义,也没有人可以完全地犯罪,而他们的矛盾关系造就了矛盾的集合体——蝙蝠侠。
《哥谭》作为剧集还是相当成功的,致敬漫画,刻画人物。也许这才是DC将暗黑风格发扬光大,构建宇宙并源远流长的最好方式。
再见哥谭,再见那个混沌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