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有三种方式。
1.登记结婚
这种方式是最理性的,也是合理合法的。
2.搭伙过日子
这种方式简便快捷,经双方女子及亲友认可即可。
3.未婚同居
这种方式不合法,也无须征求各自儿女的意见。
老人再婚,方式多种多样,只要适合自己,就是最好的方式。这要根据双方老人的具体情况,而灵活掌握。
我的同事阿强,他的父亲就采用第二种方式。阿强的母亲去逝十几年了,他的父亲,经过阿强同学的介绍,认识一位单身阿姨。
这个阿姨姓罗,罗阿姨比他父亲小三岁,也是丧偶。双方认识后,约定一个星期后,在阿强家聚餐,当时有双方的亲友53人,大家开开心心吃了一顿饭,我也有幸参加。因为我业余职业是婚礼主持人,虽然是极小范围的聚餐,但所需仪式一样也不少。
同时我也是证婚人,男女双方交换定情信物,双方儿女致答谢词等等……
我当场还帮助签订了约法三章:
1.双方老人自愿搭伴养老,零彩礼;
2.各自的老人生病,由各自的子女负责送医院治疗;
3.两个老人的伙食费AA制。
现在,两位老人的生活非常幸福!
登记结婚,表面上看虽然合理合法,但实际操作起来很麻烦。毕竟老人年纪大了,登记与否,关系并不大,况且一旦涉及到离婚问题,又将牵涉到双方子女和房产继承等等难题。
而未婚同居,显然不合理也不合法。三者相比之下,第二种搭伙过日子显然是最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