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单身证明官方的名称市无结婚记录证明书,通常人们也叫寡佬证。
要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申请人须填写一份申请书及缴交翻查结婚纪录的订明费用。
如翻查结果显示申请人在香港并无婚姻登记纪录,他/她将于缴交订明费用后获发无结婚纪录
证明书;
但如翻查结果显示申请人在香港已有结婚纪录,他/她只会获发一封婚姻纪录函件,注明其在
港登记结婚的日期。
目前香港正遭受第五轮疫情,而且短时间内未有好转,2022年2月10日香港婚姻登记为了控
制去登记处的人员数量,通告暂停办理网上申请业务,避免过多的人员去领取。
现在只办理当面受理的申请,但很多当事人还在内地,不方便回港办理。怎么办呢?
正常情况呢是可以网上申请、委托别人办理或者邮寄的方式申请。
网上申请已经停止,邮寄呢因为疫情很多地方已经停止收香港的文件。所有目前只能考虑授
权委托亲朋到大厅去办理。
如申请人身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或身在香港但能提供证据证明无法在香港亲身递交申请,他/
她可授权他人将填妥的申请书递交至任何一间婚姻登记处,获授权人须同时出示所需的证
据、授权书(SF/MR/54)、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副本及载有其个人资料及签名的旅行证件副
本。
以下为授权书(SF/MR/54)样本:
申请人在申请书/授权书上的签名须跟其旅行证件上的签名相同。
如申请人的旅行证件并不是香港入境事务处所签发,该旅行证件的副本须由一名公证人签名
认证。
获授权人须于递交申请时缴交翻查婚姻登记纪录的费用。
递交申请当日,申请人将获发通知咭,列明领取翻查结果的日期。如翻查结果显示申请人在
港并无婚姻登记纪录,他/她将于缴交订明费用后,获发无结婚纪录证明书。否则,他/她只
会获发一封婚姻纪录函件。
申请人可亲身领取或授权他人代领结婚纪录函件/无结婚纪录证明书。有关的授权书(SF/M
R/54)可于任何一间婚姻登记处索取或于以下连结下载,授权书上的签名须与申请书上的签名
相同。
无人领取的结婚纪录函件/无结婚纪录证明书将会于申请日期起计六个月后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