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婚。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如结婚证丢失,应补办结婚证,且不能改变结婚登记日期。
(二)未婚。不需要提供单身证明,需要保证户口本的婚姻状态与实际婚姻状态一致,即未婚。
(三)离婚。离婚有三种方式,提供的证明如下:
第一种:在民政部门办理的协议离婚,要求提供离婚证与离婚协议书;
第二种:经法院调解离婚的提供民事调解书;
第三种: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民事判决书,终审民事判决书直接用,初审民事判决书需提供法院的生效证明或法院直接在民事判决书上加盖生效章。
(四)丧偶。提供婚姻状况显示为“丧偶”的户口本。若户口本显示为已婚,可以提供结婚证明、公安局开具的死亡证明(若是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则还需提供火化证)。
值得注意的是,户口本上也有婚姻状况的记录,当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不一致时,应变更一致,方可办理签署买卖合同后贷款、缴税、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户口本的婚姻状况要与实际婚姻状况逻辑一致,并不是要完全一致。比如户口本2010年登记已婚,但是离婚证是2015年,也是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