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读点故事APP签约作者:云枳
1
火车“轰隆轰隆”地开了一夜,才到了竹西。
这是我第一次到这个小小的城市,原因是我前天和程先生视频时在他身后的床上发现了一只小猪佩奇的玩偶。
他和我都不喜欢这样粉粉嫩嫩的东西,所以,只可能是他身边有了其他人。
我和程先生恋爱了六年,异地了三年,从大学毕业一直到现在。
毕业那年,我们在未来规划上有了很大的分歧,我希望留在大城市一展宏图,他希望回到小城市平淡生活。
在毕业季,这样的情侣大多都分了手,我们却坚持了下来。
然而,他依旧回了他的小城,我依旧留了我的大城。每年他会坐着火车去看我两次,一次是国庆,一次是五一。
我们都没再一起规划过未来,但是我知道,我们都在等着对方靠近自己。
2
我打车到了他住的地方,用他刚买房子时寄给我的钥匙开了门。
其实当时我和他说过我用不到这把钥匙,但是他坚持要寄来,他说:“女主人是一定要有钥匙的。”
我是个不称职的女主人,三年了才来看了它一眼,而且它现在,很明显地有了它新的女主人。
门口摆了两双包跟的拖鞋,一双42码,一双35码,那个姑娘的脚这样小,个子也一定很小吧。
还记得大学的时候,程先生曾抱着我说:“要是你只到我胸口,那得是多可爱。”
可惜我有172,到不了他胸口,甚至稍稍踮起脚就能和他一样高。
屋内的陈设很粉嫩,粉粉的窗帘,粉粉的桌布,粉粉的床单,在床上,我还看到了视频里那个粉粉的小猪佩奇。
她,一定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吧?
洗漱台上摆着情侣式的牙刷口杯,餐桌上摆着一大一小两只同款的杯子,甚至衣柜里,还有着小恐龙的情侣睡衣。
都是我不喜欢的东西。
厨房里整整齐齐地摆着煤气灶,各式各样的锅子,铲子,碗洗的干干净净地,就那样摆在橱柜里。不像我,只有一个微波炉,只能用来热一热外卖。
多么美好的一个小家呀,程先生一定达成了他当时的心愿了吧,两个人早出晚归,一起做早餐,一起做晚餐,吃完晚饭手牵着手去散散步,或者看个电影。
我离开了这间温馨的小房子,把钥匙放在了鞋柜上,就当是给它的新女主人的礼物吧。
3
到程先生公司楼下的茶餐厅时正好是十一点,我寻了个偏僻的位置,点了杯咖啡,静静地坐在了那。
程先生一向喜欢在这个茶餐厅吃饭,他时常拍照给我,在我叮嘱他按时吃饭的时候。
程先生是11点28分进来的,牵着一个个头与他肩齐的姑娘,姑娘有着圆圆的脸蛋,大大的双眼,扎着时下不大流行的双马尾,确实是个很可爱的姑娘。
我按灭了手机屏幕,稍稍照了照自己,我25岁了,头发是流行的四六分大波浪,涂着正红色的口红,妩媚也许有几分,可爱却是毫无踪迹了。
程先生果然是喜欢可爱的姑娘的,还记得第一次见面,在学校的舞会上,那时我还有着婴儿肥,剪着厚重的齐刘海,现在看来甚至有一点点傻气。
可是那时程先生是夸了我可爱的,他后来和我说,他就是那时喜欢上我的,一见钟情。
回到当下,程先生已同那姑娘落了座,他今天穿了一件粉色的衬衫。他以前从不穿这种颜色的衬衣,因为我觉得gay里gay气的。
他们吃的是牛排,开动前程先生小心翼翼地帮姑娘把袖子卷了上去,把刀叉递到了她手上,然后两人相视一笑,开始吃了起来。
我下意识的吮了一口咖啡,朦朦胧胧想起大学时吃饭我总将酱汁滴到衣服上,程先生便每每吃饭前都会帮我在衣领处塞上一张餐巾纸,那神情比给姑娘卷袖子时还要温柔几分。
吃到一半,我给他发了一条消息:“吃饭了吗?”
他那里叮咚地响了一声,他顿时皱起了眉头,姑娘朝他张望了一眼,很是知趣地埋头吃起了牛排。
他的消息很快回来:“在吃牛排。”
我回道:“我想你了,给我发张自拍好不好?”
他的神色顿时变得很复杂,犹豫了半晌,便真的拿起手机认认真真地给我拍了一个。
照片很快发来,还是那样的直男角度,永远绷着一张脸看镜头。
我回道:“快吃吧,别冷了。”
他没再回我消息,趁着他给姑娘擦嘴的间隙,我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4
吃完饭他们去了街边的公园,坐在长椅上,一人拿了一个甜筒,时不时交换着口味吃一下。
像我们以前一样。
我和程先生是自然而然在一起,在我们认识的一年以后。我们有很多共同的爱好,比如喜欢陈奕迅的歌,喜欢席慕容的诗,喜欢星巴克的卡布奇诺。
我记得是在陈奕迅的演唱会上,唱到《十年》的时候,他拉住了我的手,和我说:“我们一起度过余生所有的十年好不好?”
我愣了片刻,随即一笑,重重点头。那时候,我是那么地喜欢那个和我坐在咖啡厅,一起听歌看书,听我讲心事的男孩子。
想到这的时候,他们已经吃完了甜筒。
我往树后躲了躲,平静地看着他们手拉手回了公司。
我微妙地发现,我已经不爱程先生了,从他不及时回我信息,说话支支吾吾,开视频要挑时间开始。
他忘了我是个很敏感的人,一点点变化都会察觉,那只小猪佩奇,不过是击溃了我最后对他的信任。
我们中了十年的魔咒,十年之后,成了连拥抱理由都没有的朋友。
5
重新回到火车站的时候,我给程先生发了条信息,“我到竹西火车站了,你来接我一下。”
不管怎样,还是要好好告个别的。
分手也应该体面的,不是?
他来的很快,跑的满头大汗,见到我就是一连串的问题:“怎么没有提前和我说一下?今晚住哪?要不我给你订酒店吧?”
瞧瞧,他果然是不敢让我去他的住处,怕那一室的粉红让我怒火攻心。
我将他接过去的包重新拿了回来,顺便轻轻地拥抱了他一下。
他的身体很僵,大概是习惯了那个姑娘的拥抱再适应不了我的。
我放开了他,努力让自己温婉地笑着,“不用麻烦了,我马上就走,我只是想看你一下。”
“怎么这么急?”说这话时他却是轻松了下来,演技还真是不好。
顿了一顿,他又说道:“要不我过几天去看你吧?”
我朝他淡淡一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程先生目送着我上了火车,我目送走了我的青春。
火车“轰隆轰隆”地走了,竹西是个好地方,可是我却不会再来了。
火车上,我给程先生发了最后几条消息。
“我们是时候分手了。”
“钥匙我放了鞋柜上。”
“那个姑娘很好,祝你们幸福。”
最后我给他发了那张他与姑娘吃饭的照片,然后彻底拉黑了他。
分手应该体面一些,毕竟我不是为了听他说抱歉的。
我的那个程先生永远活在了过去,像我的青春一样,被封存在了回忆里。(作品名:《分手应该体面》,作者:云枳。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看更多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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