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的适用范围
根据全省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改革要求,陕西省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和新增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使用总局经营范围规范条目表述。存量企业(即目前的在册企业)不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的不作强制性规范要求。但存量企业申请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对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规范登记。5月25日正式开始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对于此日期之前正在办理进程中的、未按经营范围规范化选择的企业,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企业在网上登记平台核准名称时,已同时进行了经营范围选择。如果名称核准完成以后,截止5月25日还没有进行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提交的,需要按照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重新选择经营范围。
2.网上登记平台设立流程中已经暂存的企业,如果重新进入基本信息后,需按照经营范围规范化重新选择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将无法展示。
3.网上登记平台设立已经提交的企业,对于审核人员来说,在准入预审端将无法展示经营范围,需要驳回并由企业按照经营范围规范化重新填报经营范围。
4.网上登记平台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如果变更经营范围,则需全部按照经营范围规范化重新选择经营范围,不能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或者删除某些内容。
5.网上登记平台企业变更流程中已暂存的经营范围,如果重新进入基本信息后,需按照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重新选择,原经营范围将无法展示。
6.网上登记平台变更已提交的企业,如果涉及经营范围变更,在预审端将无法展示经营范围。审核人员会驳回,并由企业按照经营范围规范化重新填报经营范围。
7.网上登记平台设立、变更准入预审已通过,导入后将不影响,原经营范围将按照原来模式,发放的营业执照仍使用旧版经营范围展示。
经营范围标注括号内文字的含义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对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进行统一标注,申报一般经营项目规范目前统一标记“一般项目”,在相关条目后统一标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申报许可经营项目前统一标记“许可项目”,在相关条目后统一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从事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凭营业执照就可以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许可项目的,涉及前置许可、后置许可及备案管理等情况。涉及前置许可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前置审批或许可文件后,办理登记;涉及后置审批或备案管理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办理相应的后置审批或备案;无论前置审批或后置审批,申请人都应当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经营活动,且具体的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证内容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变更
为减轻企业因经营范围具体事项内容变更反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负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创建经营范围规范目录时,将具体经营项目内容进行归类、合并,以条目记载事项形式呈现,不再记载具体的经营项目。企业在经营范围中涉及到许可具体项目变更的,只要其在登记的条目事项内,无需再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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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市场监管
发布单位:中国工商出版社 新媒体部(数字出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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