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场监管人员现场查看,
该足浴店所使用的平通仪没有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并非医疗器械,只是一种普通的理疗用电子产品
,而当事人在店内宣传平通仪具有“调节内分泌,平衡血糖、调控血脂、血压、降低胆固醇”等医疗作用,而且针对的消费群体多数为老年消费者,
更容易让老年人误认为平通仪是一种医疗器械,能够治疗一些老年性疾病
。
根据现场调查取证结果,当事人之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规定,应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处罚。
东港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执法人员现场拆除了违法广告牌匾,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同时,函告平通仪生产厂徐州中科氢量医学科技公司住所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徐州中科氢量医学科技公司调查处理。
在此,东港市场监管部门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身体出现不适情况,建议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切莫轻易相信养生仪器能治病的广告宣传,以免让您的身体和财产遭受双重损失。
如果市民发现此类违法行为,请注意留存现场视频图片、付款凭证等证据,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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