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增值税 (季度申报)2023年新政策,执行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①普票按1%开票,专票按1%或者3%开票。
②季度销售收入普票 专票不超30万,普票免税,只交专票开票税率增值税。
③季度销售收入普票 专票超30万,普票、专票都要按开票税率交增值税。
④计算公式:
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 1%&3%)
应交增值税=不含税销售收入*1%&3%
2、附加税(季度申报)
①城建维护建设税7%(城区外5%)、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②计算公式:**税=应交增值税*对应税种税率
3、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2023年新政策,执行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①小微企业利润300万以下税率5%,
②小微企业利润300万以上税率25%
③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
注意:①2022年小微企业利润100万以下税率2.5%优惠政策已取消。
②一般纳税人也可能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标准详见相关政策规定)
4、个人所得税(月报)
①月起征点5000,超过5000 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再纳税(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②计算公式:
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社保公积金等)-专项附件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5、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