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网站5月27日消息,1—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6582.3亿元,同比增长3.5%(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二)。
对此,国家统计局工业司高级统计师朱虹解读工业企业利润数据。
4月份,国内部分地区疫情散发多发,给工业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冲击,工业企业利润出现下降。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冲击。随着能源保供、助企纾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各项措施持续显效,将有力促进工业经济加快恢复。
一、工业企业利润增长回落,部分行业利润持续增长
1—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3.5%,增速较1—3月份回落5.0个百分点。分门类看,采矿业利润同比增长1.46倍,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制造业利润下降8.3%,降幅较1—3月份扩大6.2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利润下降29.3%,降幅略有收窄。4月份,工业企业利润同比下降8.5%。分门类看,采矿业利润同比增长1.42倍,制造业利润下降22.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利润下降26.8%。
部分地区和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下拉工业企业利润增速明显。1—4月份,东部地区、东北地区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分别下降16.7%、8.1%,合计影响工业企业利润增速较1—3月份回落4.2个百分点。主要行业中,汽车制造业受冲击较为明显,影响制造业4月份当月利润下降6.7个百分点。
采矿业及部分原材料行业利润较快增长。能源保供持续显效,煤炭等能源产品产量较快增长,大宗商品价格仍处高位,带动部分上游行业利润快速增长。1—4月份,采矿业利润延续高增长态势,其中煤炭、油气开采行业利润分别增长1.99倍、1.38倍。原材料行业中的有色金属冶炼、化工行业利润分别增长40.3%、14.8%,均实现较快增长。
基本消费品行业利润保持增势。今年以来,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有力,基本消费品供应充足,市场需求稳定,带动基本消费品行业利润平稳增长。1—4月份,酒饮料茶、食品制造、烟草行业利润同比分别增长20.9%、10.8%、7.9%。家具、纺织服装、皮革制鞋、纺织、文教工美等行业均保持增长。
二、积极因素累积增多,工业企业效益有望逐步改善
一是工业企业效益仍有稳定恢复的基础。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在上年同期增长1.06倍的较高基数上仍保持增长。受疫情影响较小的中部和西部地区,利润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分别为18.2%和47.5%。从资产和营收看,4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同比增长10.4%,所有者权益合计增长10.5%,均为近五年以来较高水平,企业规模不断发展。1—4月份,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7%,接近两位数增长,为企业盈利改善创造空间,工业企业效益向好的韧性和潜力仍较强。
二是企业复工复产加快。1—4月份,工业企业利润增速回落主要受部分地区疫情冲击影响,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上海、吉林、辽宁等地区来看,4月份企业停工停产天数均明显多于3月份,对4月份工业企业效益状况影响更为明显。目前长三角地区疫情防控形势有所好转,企业复工复产正稳步推进,疫情对工业企业的影响有望逐步减弱。
三是纾困政策助力企业减负增效。随着减税降费、纾困帮扶政策持续发力,工业企业费用负担有所缓解。近期对工业企业的快速调查显示: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获得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工业企业中95.4%对此政策表示满意,87.9%的企业认为改善了企业现金流。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7.97元,比1—3月份、上年同期分别减少0.12元、0.51元。
总体看,工业企业受国内疫情短期冲击及国际形势更趋复杂严峻等因素影响,4月份利润短期承压明显,但随着全国疫情形势总体趋于稳定,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各项政策效应不断释放,工业企业效益状况将逐步恢复。下阶段,要深入贯彻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疏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卡点,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工业企业经营状况继续恢复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数据详情
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219.5亿元,同比增长13.9%;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9961.5亿元,增长10.7%;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6030.6亿元,下降16.2%;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651.4亿元,下降0.6%。
1—4月份,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5435.7亿元,同比增长1.46倍;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19819.2亿元,下降8.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1327.3亿元,下降29.3%。
1—4月份,在41个工业大类行业中,19个行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20个行业下降,1个行业由亏转盈,1个行业持平。主要行业利润情况如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99倍,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1.38倍,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40.3%,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4.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7.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2.9%,纺织业增长1.0%,专用设备制造业下降0.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下降2.9%,农副食品加工业下降10.2%,通用设备制造业下降24.0%,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下降29.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下降33.0%,汽车制造业下降33.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55.7%。
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1.85万亿元,同比增长9.7%;发生营业成本35.28万亿元,增长10.6%;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35%,同比下降0.38个百分点。
4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146.02万亿元,同比增长10.4%;负债合计82.51万亿元,增长10.4%;所有者权益合计63.51万亿元,增长10.5%;资产负债率为56.5%,同比持平。
4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19.20万亿元,同比增长12.4%;产成品存货5.79万亿元,增长20.0%。
1—4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4.30元,同比增加0.70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7.97元,同比减少0.51元。
4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为87.1元,同比减少0.6元;人均营业收入为168.0万元,同比增加14.4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9.0天,同比增加1.3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54.5天,同比增加1.9天。
附注
一、指标解释及相关说明
1、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2、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3、营业成本: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营业收入进行配比。
4、资产总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5、负债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6、所有者权益合计: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7、应收账款:指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8、产成品存货:指企业报告期末已经加工生产并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
9、营业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100%,单位:%。
10、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1、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2、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资产÷累计月数×12×100,单位:元。
13、人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用工人数÷累计月数×12,单位:万元/人。
14、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单位:%。
15、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360×平均产成品存货÷营业成本×累计月数÷12,单位:天。
16、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360×平均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累计月数÷12,单位:天。
17、在各表的利润总额同比增长栏中,标“注”的表示上年同期利润总额为负数,即亏损;数值为正数的表明利润同比增长;数值在0至-100%之间(不含0)的表明利润同比下降;下降幅度超过100%的表明由上年同期盈利转为本期亏损;数值为0的表明利润同比持平。
18、在主要分组中,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和国有相对控股(含协议控股)企业等。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或与港澳台资)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及外资(或港澳台资)的*占公司注册资本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等。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等。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营业收入等指标的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报告期数据与上年所公布的同指标数据之间有不可比因素,不能直接相比计算增速。其主要原因是:(一)根据统计制度,每年定期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范围进行调整。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标准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而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注(吊)销企业等变化。(二)加强统计执法,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要求的企业进行了清理,对相关基数依规进行了修正。(三)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剔除跨地区、跨行业重复统计数据。
三、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五、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