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家庭,但近些年来,个体户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不管是从社会经济环境来看还是商品流通业来说,都是我国竞争能力不足的表现。
一.个体工商户起名新规
1.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名称,也可以不使用名称;
2.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自然村、社区、市场名称,大大拓宽了个体工商户的冠名空间;
3.丰富了个体工商户的冠名领域。四是进一步强化了工商部门的服务职能。此外,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不收任何费用。
二.个体工商户起名与营业照直接的关系
据了解,《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是国家明确规范个体工商户名称,此前个体工商户登记名称是参照企业登记名称管理办法进行核准的。这个《办法》实施后,个体户在为店面起名时应注意什么?目前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店名审核时应提交哪些证明?就此,名大师起名网小编就个体工商户起名的情况介绍如下:
据两地工商部门介绍,与以往个体户注册要求不同,《办法》规定个体户注册时可以不用名称,而以前登记时,名称则是必填项目。同时,放宽了个体户名称字号限制。如:个体工商户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选用厂、店、馆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字样。
虽然以姓名作为名称登记的事实早就存在,屯市工商局注册科的工作人员说,这一条作为规定列在《办法》中,个体户可以继续用自己的名字作为注册名称。
据介绍,以往同样的名称可以在不同行业间使用,如:在酒店业使用“华联”名称,个体户可以在其它行业使用“华联”注册,但《办法》中就明确规定了,不论在哪个行业,同样的名称只能登记一次。
此外,个体工商户名称不能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它内容和文字。
两地工商局说,《办法》颁布前,他们在核准个体工商户名称的时候就很严格,如带有数字的名称一律要用大写的数字,这样就规避了不合格因素,但目前存在的“军需品商店”不符合规定,要为他们重新核准名称。
三.个体工商户起名注意事项
1.个体户经营者姓名可用作个体户字号
个体工商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其中,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
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2.个体户起不起名都行
根据这一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名称,也可以不使用名称。但是,如果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且必须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才能使用。
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机关是指,全国各县(市)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但它们也可以委托工商行政管理所以登记机关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
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3.同一名称谁先申请算谁的
如果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相同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也就是说,谁先申请算谁的。
因此,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在申请名称时,如果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将不予核准登记。
如果个体户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行为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4.“中国”等文字不能用于个体户名称
根据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下列九类内容和文字: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部队番号;
——“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词;
——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
——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和文字。
5.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
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