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开公司大忌,利润很吓人10个冷门创业

首页 > 企业招商 > 作者:YD1662023-05-18 08:26:11

三人合伙开公司大忌,利润很吓人10个冷门创业(1)

在不考虑后续资本进场的情况下,三人合伙的股权分配相对于两人合伙比较复杂,但不是很复杂。三人合伙100%的股权需要切两刀。而优势在于意见在不统一的时候可以遵循多数派(这点可以写进公司章程或章程外的契约中)。

三人合伙,股权分配仍要格外小心。只要涉及到金钱权利和名望,人心都是无尽贪婪的,只要条件成熟,就会有数不清的明争暗斗!而遏制它的最好方法就是制定规则。所以三人合伙,务必杜绝三种情况发生:

一:33.3%,33.3%,33.3%。

三人合伙,股权均分,仍然是大忌中的大忌。比两人合伙,股权均分更让人头疼的是:除了决策效率极为低下,更容易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在无法量化的运营中,没有天平可以精准的衡量一个人的贡献,因此我们只能在根源(股权架构)解决问题!

由于股权一样,贡献不一样,导致了三位合伙人的心理不平衡,久而久之,就会出现推诿的情况发生。合伙人甲觉得合伙人乙没有做多少贡献,便派给他一堆他的工作。合伙人丙觉得合伙人甲越权,害怕有朝一日大局被甲掌控,便故意消极怠工……

这种极不健康的“三权鼎立”都是股权均分留下的隐患,创业不仅要会找方向,会找人,会找钱。更重要的就是股权的结构,科学良好的股权架构就像是万米大厦下的钢铁地基,没有大楼可以建造在沙漠上。所以33.3%,33.3%,33.3%这种股权结构一定要坚决杜绝!

二:49%,47%,4%。

我们假设甲乙丙分别49%,47%,4%。《公司法》赋予了甲和乙一票否决权,而丙呢,和甲乙任何一个*联合就会拥有49% 4%=53%的股权和47% 4%=51%的股权,无论53%还是51%均已超过二分之一,这是另一个权限生效,那就是控制权。

所以说这是一个很危险的架构:首先丙分红太少,不能长久。第二是甲和乙股权一样,很容易陷入互相推诿和对控制权的明争暗斗当中。那么这时丙就会成为被讨好的对象,而丙很容易要挟甲乙任何一个*,从而达到一些对自己有益对公司无益的目的。

比如说丙想招一个毫无能力但对自己忠诚的人进来,在健康的股权架构下,甲乙*会毫不犹豫的反对掉。而在这种“要挟”式的股权架构中,甲乙会迅速通过。因为甲乙都明白一个道理:控制权比公司的发展更重要。这种争斗都是不健康的分配方式造成的,一定要坚决杜绝!

三:40%,30%,30%。

我们假设甲乙丙分别持有股权40%,30%,30%。乙和丙两人任何一人和甲的股份相加都会产生这样一个结果:30% 40%=70%。而70%已经越过三分之二这条最关键的生命线:绝对控制权。那么这时候乙和丙就会有出局的危险。

另一种情况是:假如乙和丙关系很好,他们的股权加起来30% 30%=60%。而60%超过了二分之一的分水岭。那么大*就很容易被架空。如果这时候乙和丙联合投资人做增资扩股,把甲的股份稀释到三分之一以下。那么甲同样有出局的危险。

那些辛苦经营了一辈子的企业,创始人出局的不在少数。就像有些人是天生的将才,领兵打仗,所向披靡!但唯独不懂政治,最后恰恰死在了政治上。股权架构就是创业者们最基本的政治。所以这种危险的股权分配要不得!

三人合伙,笔者提供两种典型的股权结构:

一:70%,20%,10%。

二:60%,30%,10%。

这样的股权架构,高管沟通起来畅通无阻,老大可以迅速拍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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