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兴,,男,32岁,,2015年春节刚过,一个在北京上班的朋友给我介绍说,他认识一个在北京做生意的朋友,让我去给他当司机,正好那段时间我在家没事干就答应了。没多久我去北京山水广场去见了一个叫李三)的人,李三说是他做煤炭生意的,之后,我就跟着李三干了,平时主要是给他开车和服务。没过多久,李三就让我开车带他来焦作,在焦作我们见了四五个人,晚上在一起吃了饭,由于当对我们不再一个桌上,具体他们谈的什么我也不清楚,当天晚上我们吃过饭之后,就回宾馆体息了,第二天一早我和李三就开车回北京了。后来过了没多久,李三就给我说,他在河南焦作开了两家经营煤炭生意的公司,给了我一个电话,他没空让我过来焦作和一个姓赵的对接一下这边公司的事情。于是我就坐高铁一个人来了焦作,到焦作之后,我和这个姓赵的联系,姓赵的让我去找他,他带着我去了公司,公司是居民楼院的一间小屋子,里边只有几台电脑和一个破沙发,还有一个年龄不小的女员工,后来知道是公司的会计莲姐,然后就让我把公司的名字给贴门上。办完这些事情之后,姓赵的说,公司就算成立了,我可以回去了,然后我就和我们老板李三联系说明情况之后,李三就让我回北京了。后来,我又来过焦作的公司几次,主要就是根据老板李三安排在他没空的时候帮他看看公司,把我们老板给我的发票(信封包裹)带给莲姐;接受老板李三邮寄过来的发票给莲姐;帮莲姐在电脑上或者去税务局认证发票;根据老板李三给我发的开票信息让莲姐打印发票,并帮莲姐在打印的发票上盖盖章等等,当时我来焦作是在一个叫云达国际的宾馆住,其中有一次天太热公司没有空调,我就让莲姐把开发票的机器和打印机搬到了我在云达国际的宾馆办公了几天,总共两家公司。老板李三给我说公司是经营煤炭业务的。但我没见过李三运输过煤炭或者经手过实际的煤炭货物。刚开始我不是太懂,另外这些发票拿给莲姐之后,莲姐说怎么这么多,后来我看了一下,大概都是一些油和气的发票,具体什么油什么气我记不清了,我和莲姐打印的发票有一部分是我老板李三给我发短信上边有一些数字和公司名称,主要就是煤炭,我和莲姐就按照老板李三发过来的信息把发票打出来。这些发票打好之后,我和老板李三联系,李三有一次让我带着打出来的发票去山西临汾,他给了我一个电话,我到临汾之后,和这个电话联系把发票交给他就返回焦作了,山西临汾这个人叫什么我不知道。还有一次是我拿着打出来的发票回到北京,和李三一块开车去了内蒙古,到内蒙古之后,李三把发票给了内蒙古的一个人,这个人我也不认识。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刚开始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懂,只是听从老板李三的安排在李三没空的时候,来焦作帮李三看看这两家公司,后来发现这两家公司只是单纯的认证和打印发票,业务量还很大,我也没见过李三实际经手过煤炭的货物,加上经营期间税务局去公司查账种种迹象使我感觉这两家公司的业务有问题,不正常,但是我不知道这种行为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罪名,因为我对这个罪名不了解。我没有参股焦作这两家公司或者从该两家公司获得收益,我只是按照老板李三的安排在这两家公司干过事。当时李三给我说的是一个月三千元的工资,但是一直都没有落实。我知道我老板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被抓了,我心里害怕就跑了。
后来我被网上追逃,就到公安机关投案了。后来,老板等人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处刑罚。我作为共同犯罪的从犯也被判处了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