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昆明日报-掌上春城】
据第一财经消息,曾被授予“余杭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陈大哥,通过轻松筹为确诊白血病的儿子筹集万元救命钱,却被轻松筹方面的筹款顾问李先生抽走了8000元的“推广费”。该事件被媒体披露之后,17日,轻松集团对关于顾问收取高额推广费等情况作出回应,轻松筹表示已经开除筹款顾问李某,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轻松筹严禁筹款顾问向用户收取任何手续费及服务费。
《民法典》中有这么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照此逻辑,轻松筹尽管第一时间开除了筹款顾问李某,但并不意味着轻松筹就没有责任了,既然李某是轻松筹的员工,李某“筹1万抽8千”的不良行为,平台就有撇不开的牵连责任。
作为平台,轻松筹需要继续回应,既然“严禁筹款顾问向用户收取任何手续费及服务费”,但为何筹款顾问李某有轻易抽取“推广费”的能力?据了解,由李某协助发起的其他多个项目经查也存在收取“推广费”的行为,如果不完善规则、规范程序,是否意味着开除了李某,也会有“马某”“刘某”等后来者?此外,有网友反映轻松筹会“变相强制”扣除3元“手续费”,这个费用也不能不清不楚。
“筹1万抽8千”背后的问题,其实和最近“抗癌共享厨房”受到的质疑类似,那就是将公益和生意搅和在一起,在具体经营过程中,既有着生意的考量,又打着公益的旗号,定位模糊不清,在得到人们关注和支持的同时,难免受到人们的质疑。毕竟,公益就是公益,生意就是生意,任何的搅和都形迹可疑,难逃瓜田李下之嫌。
在官网上,轻松筹的自我定位是这样的:轻松筹是熟人社交众筹模式下的个人求助平台,通过社交的强关系为大病患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筹款渠道。可见,轻松筹是一个公益平台,而这样的大病众筹平台也只能是公益平台。既然是做公益,一切都要按照现代化的慈善公益的模式进行,所有的程序、环节应当规范化,每一笔钱款的来龙去脉都要公开、公示,经得起任何质疑。
理论上,轻松筹这种的大病众筹平台的出现是一件好事,它给了个体陷入困境之时一个全新的求助渠道,也有利于激发社会的爱心善意,但如果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管,变成有心人“以慈善之名,行牟利之实”的工具,也会反过来挫伤社会爱心,毁损慈善事业的声誉,让个体求助难上加难。因此,避免“筹1万抽8千”这种荒谬行为的再次出现,既需要平台自己完善规章制度,也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从法律上规范平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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