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看小伙伴们的留言,能看出一些大家在知识结构上的问题。
所以,我在解答问题时,尽量给大家用一根主线串起来,又或者是特别注意前后文的逻辑,
希望在帮大家解答问题的同时,能让你们主动去思考这个问题本身的逻辑性,
掌握到方法论以后,以便解决更多类似的问题,这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
希望小伙伴不要害怕提问,
大胆地提问,才能发现自己业务上的不足,从而更加有效地解决问题。
一个基础设施项目采用特许经营实施模式,招社会投资人建设、运营、移交,在立项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必须要走审批制吗?
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需要解答两个事物间的关系,
哪两个事物?
文章题目已经告诉你了,
特许经营和投资项目。
一个基础设施项目采用特许经营实施模式,招社会投资人建设、运营、移交。
这个项目采用的是特许经营模式,
在立项阶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必须要走审批制吗?
一个项目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走的是审批制;
企业投资项目,走的是核准制或备案制。
所以,这个问题解决的是,
一个项目如果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是不是必须为政府投资项目,而不能是企业投资项目?
要回答这个问题,根本问题就在于对特许经营的理解。
关于特许经营,我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推送了一篇《特许经营与ABO模式》,
里面对特许经营的适用领域、实施方式都做了基本的介绍,
借着这个问题,我们对特许经营聊得再深入一些。
今年PPP模式暂停了以后,大家对特许经营的关注程度一下子提升了很多。
大家都在说项目走特许经营的模式,
那我问你,什么是特许经营?
如果此刻,你不能去翻阅任何材料,可以口述说出来吗?
特别是为政府提供投融资咨询服务的小伙伴,
如果不能很顺畅地说出来,意味着你对特许经营掌握得并不够深入,
那你就需要再加把劲,悄悄努力了。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我很早就说过,大家千万不能小看金融领域对一个业务名词的定义。
我们把几个关键词找一找,
竞争方式、依法授权、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建设运营。
政府通过竞争的方式把项目依法授权给企业法人,让企业法人投资建设运营。
大家看到“投资、建设、运营”这几个词,就要反应出这是项目业主的代表词汇,
因此,在特许经营期间,这个企业法人成为了实质上的项目业主。
项目业主,要为这个项目筹措建设资金,建设完成后运营管理,用资产运营的收入来覆盖前期的投入成本。
从这里,大家能感受出什么?
特许经营,是让项目业主自负盈亏的。
真正意义上的特许经营,讲究的就是自求平衡的逻辑。
只是,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我们国家对特许经营的范围是有一个限定的,限定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
这个领域的一大特点就是项目收益性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
那么,很可能存在运营期的项目收益无法覆盖前期投入的建设资金,
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来帮忙了。
政府怎么帮忙?
不是在运营期给政府补贴,
因为特许经营是自求平衡的逻辑,是要“使用者付费”的收益来平衡,不能靠政府补贴。
政府可以在建设期帮忙,给项目提供建设资金。
好,我们在之前的文章里说过了,
政府给一个企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有两种方式,资本金注入和投资补助。
如果采用资本金注入的方式,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要走审批制;
如果采用投资补助的方式,项目为企业投资项目,走核准制或备案制。
如果项目收益性很好,完全不需要政府资金支持,那么项目就是妥妥的企业投资项目。
前面三段文字没看懂的,再回到《投资项目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之深入分析(上)》,
去看看我给大家列的这个表格,
政府投融资领域的知识点,就是一环扣一环,
基础要打牢。
此刻,看到这里,
再看最初的那个问题,心里有答案了吗?
一个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项目是政府投资项目还是企业投资项目,没什么必然的要求,
具体看项目自身的情况。
一个基础设施项目准备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去实施了,
那好,政府相关部门或者授权部门得编制一个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
在方案里好好测算一下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投资回报;
看看是否有资金缺口,需不需要财政资金支持,
需要的话看看走资本金注入方式还是投资补助方式,
确定了后,那项目走政府投资还是企业投资,大家心里都有数了。
就是这么一个事。
好,就说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