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要求企业经营满一年,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多少年

首页 > 企业招商 > 作者:YD1662023-11-08 06:06:25

特许经营要求企业经营满一年,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多少年(1)

《民法典》中的离婚冷静期,想必大家都不陌生,是指夫妻双方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制度能够防止当事人冲动、草率离婚,保障婚姻关系稳定。其实,在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中也存在“冷静期”制度,在介绍它之前,让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案例介绍】

春日临近,万物复生。常言一年之计在于春,市民小帅也想趁着开春加盟一家奶茶店,于是参加了乐茶公司的招商大会。在乐茶公司业务员小美的竭力劝说下,小帅当即交纳了10万元加盟费,并当场签订了合同。几天后,小帅发现自己的具体情况并不适合从事奶茶店业务,于是找到小美要求退还加盟费。遭拒后小帅将乐茶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加盟合同,退还10万元加盟费。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小帅要求解除合同时,案涉合同的订立时间尚不足一个月。从合同履行情况看,小帅尚未开展奶茶经营业务,没有使用乐茶公司的经营资源,依法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故法院支持了小帅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在特许经营的商业模式下,被特许人与特许人之间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等,故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赋予了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权利,也就是特许经营合同“冷静期”。该条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被特许人,以缓冲被特许人的投资冲动。在合同签订后的合理期限内,即使双方当事人未约定此条款,被特许人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合理期限应结合行业特点、合同履行期限、商业惯例综合等确定。

同时,法律赋予被特许人单方解约权是对被特许人利益的特殊保护,而不是为被特许人提供一个试营业的机会,被特许人不能将其应承担的市场风险转嫁给特许人。如果被特许人已实际利用许可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等经营资源,则被特许人一般不能再以“冷静期”条款主张单方解除合同。

投资有风险,加盟需谨慎,法官在此为打算加盟开店的经营者提供几点提示:

一、充分考察特许人的经营资格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该条款属于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与企业之外的主体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可以认定为无效。同时,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被特许人可以要求特许人出示具备经营资源的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特许备案资料等文件。

二、充分考察特许人的经营状况

被特许人不应轻信招商广告中的宣传内容,在决定是否进行特许加盟前,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查询特许人的经营状况是否正常,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特许人的涉诉情况,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特许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仔细审查合同,诚信解决纠纷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被特许人应当就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保证金的交纳和退还方式等条款进行详细约定,避免日后在履约过程中产生争议。纠纷发生后应秉持诚信原则积极协商,也可以选择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加司法确认的方式高效解决纠纷。(西安碑林法院 许扬)


编辑:樊婧

责编: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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