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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企业登记手续简化等一系列改革,降低了兴办企业的资金、场地等门槛,也激发了公众对于举办企业的热情。根据最新数据统计,截至2021年11月1日,我国市场主体总量超1.5亿户,但随之而来的另一个数据也在不断攀升,即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数量,根据目前能查到的数据,早在2018年,经营异常名录中实有市场主体即高达474万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5907户。
本文将结合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梳理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影响及相关法律规定,以期让读者更进一步了解何种情况会被“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企业的影响、如何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等问题。
一、企业在何种情况下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未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公示企业上一年度报告的;
2、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十条
二、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程序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作出列入决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
三、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后果1、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将同步向全社会公示的;
2、影响企业商誉及对外形象;
3、影响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监高等人员个人信誉及形象;
4、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事项上,将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5、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6、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除了上述影响外,同时,我们应当关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属于《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中的联合惩戒对象,随着国家对于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落地,以后对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的监管和惩戒将会越来越严,对企业及企业家的影响也会越来越大。
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件》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四、如何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1、因逾期未公示企业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2、因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履行公示义务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3、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4、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法律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