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因具有募集资金迅速、设立方便、经营灵活等特点,成为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参与投资交易的重要方式,与公司、独资企业共同构成市场主体的基本形态,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如何区分合伙企业、个人合伙呢?本文通过对二者的组织形式以及法律适用进行对比和分析。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在合同篇中将合伙合同规定为有名合同,从合伙合同定义、合伙人出资、合伙财产、合伙事务执行、合伙债务承担等方面构建了民事合伙体系。至此,就合伙法律制度,我国形成了《民法典》总则篇、《民法典》合同篇、《合伙企业法》分别调整的模式。
《民法典》总则篇确立了合伙企业的独立民事主体地位,为该类主体广泛从事市场交易活动奠定了基础。《民法典》合同篇调整民事合伙法律关系,侧重合伙的内部关系,是处理的合伙法律关系的一般规定。《合伙企业法》则全面规定了合伙企业内外部关系规则,属于对商事合伙的特别规定。
在实践中,当事人为完成某一特定民事行为而以合同形式成立,但不具备稳定的组织形式,也不具备明确的经营场所,该合伙人不具备合同企业的设立条件,一般仅能适用《民法典》合同篇关于合伙合同的相关规定。
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合伙人均为自然人的合伙在没有工商登记注册,而是借用他人或者某个合伙人的营业执照,以个人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形式进行营业,发生纠纷后,争议多数集中在双方关系认定方面。如乙方主张双方是合伙关系,另一方则主张双方是借贷关系、雇佣关系。对此,应当依据是否存在合伙合同、是否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是否合伙经营,综合认定当事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