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
市民群众如有需要申请低保救助
或办理补领结婚证或离婚证业务,
有关证明是不需要居村组织出具的哦
快来跟市民政局一起了解↓
申请社会救助
市民申请医疗救助等项目时,需要居村组织提供低收入证明吗?低保、低收入、支出型贫困、特困人员等民政救助对象,需要享受社会救助项目相关证明的,无需居村组织开具,可以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开具,全市通办、立等可取。另外,2023年6月起,市民可通过“随申办”线上申领电子证明。
市民申请社会救助时,需要居村组织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吗?
市民申请社会救助时,可通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提供申请表、身份证等相关申请材料,不需居村组织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正式受理后,委托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开展核对,并适情开展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了解居民经济状况,在此基础上做出审核确认决定。
市民接受低保复审时,需要居村组织提供居住证明吗?
不需要。低保复审时,审核确认单位可通过身份证、居住证等凭证,或通过自然资源、房屋管理等部门共享部门信息,对部分上述方式无法了解的个案,可通过居村组织或社区救助顾问走访核实后告知审核确认单位。
基金会为经济困难的市民群众提供医疗援助,是否需要请居村组织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三类)为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医疗援助,体现了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爱心,无需居村组织提供证明。社会组织可积极争取街镇支持,也可以借助大数据信息化手段,通过“随申办”电子出证校核低保等困难人群信息。同时,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广泛宣传,通过开展入户调查等方式明确服务对象。
办理补领结离婚证书相关业务
有婚姻登记档案的当事人如果遗失了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办理补领手续需要居村组织提供证明吗?
自2003年10月1日起,上述情况已无需居村组织提供证明。有婚姻登记档案的当事人,如果遗失了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可以先到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如婚登机关或档案馆)调取婚姻登记档案,然后持户口簿、身份证和婚姻登记档案,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当事人办理补领结婚证过程中,如果发现结婚登记档案遗失了,需要居村组织出具证明才能补领吗?
自2019年10月1日起,上述情况已无需居村组织提供证明。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如果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者未能查及的,只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以下婚姻关系的材料之一:
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的说明、记录;
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夫妻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
有关部门存档并加盖部门印章的结婚证复印件;
公证机构曾出具的结婚公证文书;
其他能够证明当事人婚姻关系的说明、记录。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就可以为当事人补领结婚证了。
自2015年12月8日起,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为当事人办理补领手续。
资料:松江政务服务
编辑:张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