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晓婉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动态调整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的通知,明确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将增补、调出一批项目。其中调出方面,2023年底前投产项目在项目库中自动调出;因建设条件、企业经营等变化,在短期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以及已开工建设但不能按原投资计划实施的项目,由所属市发展改革委现场核实提出申请,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调出项目库。
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自2023年8月建立以来,在加强项目支撑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聚焦高端化生产性服务业、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和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建设,我省将增补一批引领性、支撑性、示范性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
新增加的建设项目类别分为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4大类18小类。具体来看,六大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贸流通、软件服务、工业互联网、商务服务;五大生活性服务业包括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医养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六大新兴服务业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科技服务、生态环保、检验检测、人力资源服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为具有区域和行业影响力的服务平台。不包括房地产、基础设施类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社会民生类项目。
新增加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续建项目(2023年底前开工建设、2024年继续实施)、新开工项目(2024年开工项目)和储备项目(计划于2025—2026年开工建设)。项目原则上为单个独立项目,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无代码不予审核入库(储备项目除外)。项目总投资应在3000万元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对各市上报项目进行评估论证,择优确定增加入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