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对全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的标准分类,是政府综合统计 、政府部门统计和企业统计的基础分类,它是按照各单位(或劳动者)从事的经济活动类型进行的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划分的原则是依照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即每一个行业类别都按照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归类,而不是依据行政事业编制、会计制度和部门管理归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为四个层次,即门类、大类、中类、小类。小类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核心层,其经济活动的同质性最高,它构成了全社会经济活动中可供观察和度量的最小的产业活动类别;中类是活动性质相近的小类行业的综合类别,它是链接小类与大类的过渡分类;大类构成国民经济重要的经济部门,也构成全社会经济活动的结构性框架;门类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活动性质相近的经济部门的综合类别。
自2018年定期报表开始使用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分类是由国家统计局组织修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共有门类20个,大类97个,中类473个,小类138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