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来聊一聊成本核算。
去年底,公司表决通过了2023年度经营预算。其中,有一项费用预算是与各部门利益密切有关的。超过费用标准就扣除相应比例年终奖,节约则按节约额的三成下发给相应部门。那制度一经落地,各部门就有条不紊地执行。通过近一年的执行情况看,部门费用总体上是有所下降的,特别是研发费用和差旅费用。
不过费用虽然降低了,可相应地给我们财务部门却带来了工作难度。为啥这样说呢?你看啊,以前没有执行预算时,各部门通常不会过问自己部门花了多少钱,反正领导给审批就行。但现在不行了,节约或超标都影响着本部门绩效。那作为部门领导,是不是得知道每个月咱部门用了多少钱?这些钱都用在了哪些地方?
好嘞,想法有了,那数据找谁要,当然是找大数据中心--财务部门喽。所以啊,每次出报表前,财务部就需要与各部门领导核对费用明细,有的说记错了,有的说多记了,甚至公摊费用还得相互扯皮,最后没办法,只能通过某一比例分摊到各部门头上。
虽然核对费用给我增加了工作量,但也增长了见识。话说在核算上个月部门利润时,就遇到过这样一个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公司某个项目出了问题,客户据此拖欠款项,于是买卖双方就打起了官司,在11月初,我司支付了该项案件的诉讼费及律师费。
那请问,这笔费用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项目成本中呢?有的说,应该计入管理费用,你看诉讼费并不是经常发生的,不应计入项目成本,该计入期间损益。但也有人这样认为,项目成本不等同于产品成本,公司项目大都具有唯一性且这笔诉讼费就是因为该项目所发生,所以只能影响这个项目成本,而不能影响期间损益。
但换个思路来想,对部门领导来说,如果这笔诉讼费计入了11月份的管理费用中,那肯定会影响该部门预算考核,说白了点,会影响他们部门的利益,因为费用标准在那摆着,超标就要扣钱的。如果计入项目成本倒是不影响部门考核了,但做法似乎也不妥,毕竟,这笔钱不是直接为项目生产经营所耗费的。
由上面这件小事,就能看出成本和费用的差异了。这里的成本也可以称为生产成本,而费用通常代指期间费用。生产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工人工资及福利费、废品损失、停工损失以及相关制造费用等;而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对象的成本,就是我们常说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了。
之所以不能计入特定的成本对象,是因为这部分费用与生产产品没有直接关系。就好比公司人事部门人员工资,你说她们的工资能计入产品成本吗?肯定不能吧,如果计入就会造成各月产品单位成本忽高忽低,影响可比性。
而我们核算产品成本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完全成本法,在完全成本法下,产品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全部制造费用。第二种是变动成本法,顾名思义,变动成本法只考虑变动的成本,如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完全成本法和变动成本法两者的区别在于固定制造费用上。完全成本法下固定制造费用计入产品成本,而变动成本法下固定制造费用计入期间费用。
完全成本法可能会扭曲产品成本,一是由于当期生产和销售不成等比例,会造成当期发生的固定费用失真。二是由于各期产量不同,也会导致单位产品成本失真。但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通常情形下大家还是默认按完全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当然,无论采用哪种成本核算方法,前提是要分清楚成本和费用,否则归集错了,后面的成本核算还准吗?
总结下,想要做好成本核算,必须得正确区分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能区分某笔生产成本或期间费用应计入哪个月份,还要能把当期的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再强调下,成本和费用只是日常工作上的习惯称呼,真正意义上,费用是包含成本的。搞清楚二者的差异,对后续核算产品成本,以及分析经营预算都有着重大作用,特别是分析毛利率和三项费用率等指标。公司想要盈利,毛利背不动三项费用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