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后
出售营业执照
违法!
- 彭山法院 -
“高价收购营业执照、银行开户单、U盾、银行卡、公司公章,一套轻松获利超过万元!”
“长期收购对公账户,三千元一单,当天结款!”
……
只要注册公司
办好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
再卖给他人就可轻松赚钱
这样的“生财之道”
你心动了吗?
千万别!这是犯罪!
案情回顾
“他们说用我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资料就可以给我几千块钱,我觉得这很轻松,就同意了。”
“公司地址、经营业务你清楚吗?”
“地址是他们安排的,公司没有实际业务,也没有员工。”
2022年5月至2023年,被告人李某伙同苏某涛(另案处理)在网上从事非法收售虚假公司对公账户资料并进件第三方支付平台视频照片,提供给他人用于诈骗或网络赌博洗钱。
被告人檀某某将收售公司的对公账户资料和进件第三方支付平台视频照片,出售给李某,非法获利0.8万元。
被告人徐某伙同谢、苏、潘、杨、毛(另案处理)等人,找人注册公司并开设对公账户,先后将20家公司资料出售给苏某涛等人,5人非法获利7.5万。
被告人唐某某收购他人注册办理的公司、被告人徐某注册办理的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资料,根据李某等人的要求,拍摄虚假的公司办公场地、法人手持营业执照、法人承诺及开户申明等视频照片资料,注册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出售给李某,唐某某非法获利1.53万元,徐某非法获利1200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徐某等9人,为获取不法利益,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9名被告人十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
国家对电信诈骗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增大,公众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逐渐提高,使得电信诈骗犯罪分子转移赃款难度加大。不少不法分子开始将目光转向交易额度高、流动性大的对公账户,甚至由此催生出了一条专门代办、买卖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的灰黑色产业链。买卖“公户”的犯罪团伙以金钱利益诱骗他人注册公司、开设对公账户,低价收购后再层层转卖给电信诈骗团伙从中牟利。
作为电信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买卖营业执照、对公账户,不仅涉及到私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还为电信诈骗提供了便利条件。犯罪团伙通过购买对公账户,可以更加隐蔽地进行资金转移和洗钱等活动,从而使得电信诈骗案件更加难以追溯和打击。因此,作为司法机关,必须对此类犯罪高度重视、严厉打击,斩断电信诈骗犯罪的灰黑色产业链条。
广大市民在面对类似
“公户收购”的利益诱惑时
也应当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切不能见利忘义、因小失大!
原标题:《注册公司后出售营业执照,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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