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是一纪还是一旬,十二年叫一旬还是一纪

首页 > 日历 > 作者:YD1662023-04-22 22:26:21

作者 | 秦涛

我从2008年4月1日在孔夫子旧书网购买第一本书,至今已十二年。古人十二年是为一纪,算是一个周期。十二年之于千年的纸寿,不过是个小周期;但于百年的人寿,实在不算短,该是小结一下的时候了。我在孔网淘书十二年,最大的收获是学会了突破阅读的限制:阅读,不应受限于现时代权力的封锁与商业的营销;不应受限于现时代的古籍整理与外籍译介水平;不应受限于建国以来乃至民国以来的出版范围。

入 坑

孔网近来调整了之前的购*录。不过好在,我的第一次购*录还清晰地存于脑海。2008年考研结束,我百无聊赖,壮胆闯入校图书馆的港台书室,在那里发现一册三民书局的陈顾远《中国法制史概要》,首载《中国法制史》1934年序,其对“法制史”的定义,对当时读惯了教科书的我之意义,堪称振聋发聩。但遍搜校图书馆,却没有陈顾远的这部《中国法制史》。无奈之下,我只好尝试在网络上检索,最终发现唯独孔夫子旧书网有卖,价格依稀记得是15元左右。当时我很少网购,支付、邮寄也均没有现在便利。会不会被骗?会不会寄丢?带着这些疑虑,我仍然买下了这本书。等待邮寄的时间,我每天去港台书室抄读《中国法制史概要》,聊以销永日。

4月1日愚人节,书寄到了。这是一册商务印书馆1959年的翻印本。陈顾远当时在台湾担任要职,正式出版是不可能的。实际上那段时间,两岸均有不少类似的翻印行为,作为文化交流的特殊方式。书的扉页盖着“中国科学院中南数学计算技术及自动化研究所保卫科”的橡皮红章。扉页、版权页和封底都有“内部参考用”的字样,版权页还有一则大意是“批判使用”的说明,这是当时惯用的“免责声明”。

十二年是一纪还是一旬,十二年叫一旬还是一纪(1)

(插图1:陈顾远《中国法制史》扉页)

书的初版时间是1934年,第二年就召开了全国司法会议,提出“建立中国本位新法系”的口号,所以“中国法制史”的研究一度成为热门;此书动议翻印的时间是1958年,原因大概是当时正在讨论中国法制史学科的研究与教学问题,遗憾的是当年就掀起了批判旧法观点的运动,此书也只能束之高阁,辗转流出,直到2008年被我买到;2011年,中国法制史早已是法学核心课程,“制度自信”要求寻找传统资源,我当年抄读的陈顾远《中国法制史概要》终于收入商务印书馆的“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在大陆出版。一波三折,反映的是时代的风向。

2008年4月11日,我又在孔网订购了林咏荣的《中国法制史》(1976年修订六版),这本似乎是台湾原版,不过版权页加印了“内部参考,批判使用”字样,预示着当时的氛围较之1959年已经有所松动。前年,我在北京潘家园花5元钱买了本《中国法制史》中国书店1988年的影印本,比较新,便于翻阅。孔网买的那本,就套进书袋,供起来了。去年7月,我又在孔网买到了陈顾远夫妇红宝石婚的纪念文集《双晴室余文存稿选录》自印本,见识了这位法律史泰斗在专业之外的人生闲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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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2:《双晴室余文存稿选录》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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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3:寒斋所藏陈顾远先生作品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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