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报》对该次会议的报道
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颁布了我国新的宪法。新宪法是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以后几次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指导思想是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全文首列“序言”,以下分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四章,共138条。宪法规定了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各民族一律平等。宪法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各级地方人大、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都作了规定。
杰出的国际主义战士汉斯·米勒逝世汉斯·米勒在延安
1994年12月4日,杰出的国际主义白衣战士、中共党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医科大学顾问汉斯·米勒因心肌梗塞突发逝世,享年79岁。
汉斯·米勒同志是中国籍德国人。1915年生于莱茵区杜塞尔多夫城,1939年获瑞士巴塞尔大学医学博士学位。同年,他经廖承志和爱泼斯坦介绍奔赴延安,并将国外援助中国抗战的600箱医药用品和1辆大型救护车送往延安。在艰苦的战争年代,他以忘我的工作精神和精湛的医术,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贡献。抗日战争时期,他和中国军民一起战斗在太行山上,为抗日战士治伤救命;在延安国际和平医院里,他救治了无数名伤病员;解放战争时期,他担任了冀察热辽军区*总医院院长。新中国成立后,汉斯·米勒先后任长春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院长、教授,沈阳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院长兼儿科系主任,北京积水潭医院内科教授,北京医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北京医科大学顾问等职。他于1951年1月加入中国国籍,195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