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春节已经过去,是否燃放烟花爆竹的纷争可以告一段落,一方面各地极不情愿解禁,另一方面很多市民却极力拥护解禁,最终大年三十,各地鞭炮齐鸣,群众以实际行动做了对各地反对解禁说“不”。
各地反对解禁烟花爆竹,最主要的考虑可能是环境污染,而百姓坚决解禁的理由是文化传统,立场差距太远,这样矛盾估计不会马上解决。
一个小小的烟花爆竹燃放与否,竟成为地方部门与百姓立场严重对立,禁与放一直在纠缠。“历史总是惊人相似”,历史上我们也有这样的纷争,那就是民国时期对百姓禁止过农历年的曲折历史。
民国时期是革命时期,辫子剪掉了,农历年也被认为是封建残留,也必须被淘汰,当时国民政府由此希望通过不过农历年,让中国革命更彻底一点,来和旧世界彻底划清界限。1912年,民国政府还只是控制广东,那时候就在广东开始禁止过农历年,年不能过,鞭炮当然也在明令禁止之列。
1928年,蒋介石在名义上接近完成了对中国的统一之后,他也不允许人们 过农历年,当然也不能放鞭炮。1930年,国民政府还再次发布通知,要求各地人民将过年的习俗转移到公历元旦前后,所以过农历年期间机关不能放假,正常上班,商家要正常营业,同时也禁止百姓在家“偷过”农历年,如果发现私自供奉果品等庆祝春节的迹象,就立即将捣毁,发现有卖农历日历的小贩也立即抓捕拘禁,一时间搞得人心惶惶。
为了改变人们人们生活,政府好心让大家与世界同步,理论上没有错,所以当时执行者也是理由很充分,手段也相对强硬,采取了“霹雳手段”,政府还派一些警察到各地检查督办,违法必办。但是当时的政府太相信自己的力量了,不知道“习俗”的力量更大,人们不敢硬顶,但还是敢于软抗,家家户户照样过农历年,当时大量的民间商铺以店铺整修或者亲友聚会等名义,仍然停业。
政府发现人们实在“太顽固”,政府的命令禁止形同虚设,最终政府发现禁止过农历年是不可能的,因此在1934年废止了强制废除农历的"荒唐"规定。
“历史总是有惊人相似”,现在禁放鞭炮的过程和民国时期禁止过农历年十分雷同。禁止的理论大同小异,民国时期政府觉得百姓过农历年太“落伍”,不够革命,现在放鞭炮则是觉得图一时之快,污染环境不值得,但放鞭炮的历史的确源远流长,不是说割断就割断的。
放鞭炮从一件民间小事,现在变成一件大事,每到春节前后,各地执法机关都要开动员大会,还有的单位挂出“彻底打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人民战争”这样不伦不类的口号。
为什么人们对过年燃放烟花爆竹这么“顽固”呢?
燃放烟花爆竹的历史实在太久远了,这真怨不得人们“思想落后”。
古代人可能更迷信,那时候由于医学不发达,很多小孩夭折,人们都认为是每年年末一个叫“年”的怪兽,要来“吃孩子'”,为了保护孩子,驱赶年兽,人们用各种方法。据说“年兽”怕光怕响,所以这一天人们哪怕是再穷的人都家家彻夜亮灯,并且在家门口燃放竹子,弄出声响来驱逐年兽。
据有历史记载,从西汉开始,人们普遍认为放鞭炮可以可以驱赶瘟神,大家争相相仿,最终成为习俗。
到了宋朝,火药的发明,人们发明了鞭炮,让鞭炮代替了爆竹,鞭炮声音更响,鞭炮从此成为过年的必备。过年放鞭炮由此成为惯例,成为文化,一直传承到现在。
随着近些年城市化速度越来越快,在城市燃放鞭炮确实带来很多问题,一是环境污染,再者是声音污染,还有就是因为燃放鞭炮引发的事故较多。
禁止燃放鞭炮,各地时间并不统一,北京市是从1993年开始,2018年天津开始,2019年河南开始。
禁放鞭炮争议不断,几起几落,放鞭炮是文化传统还是历史糟粕大家意见不一,专家领导认为放鞭炮是陋习,但百姓认为是 文化传统,是 年味,两者始终难以形成共识。
很多地方为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民国时期禁止人们过年一样,也是用了很多霹雳手段,一到过年,警车就到各大街小巷进行检测,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警告或者罚款,当然,政府取消烟花爆竹最有效的手段就是禁止运输和贩卖,这从源头上控住,往往最容易立竿见影。
毕竟,人们现在还不会自己在家里制造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已经实行了很多年,为何现在“死灰复燃”呢?
多年的禁止烟花爆竹,人们觉得过春节根本不是原来的味道,“仪式”被剥离完了,磕头烧香是封建迷信没有了,现在鞭炮也因为污染环境不让放了,没有了仪式,也就没有了神圣感,只留下“吃吃喝喝”?没有鞭炮,过年好像是过五一或者十一,年味没有了。
汉族是个无神论的民族,他们没有宗教信仰,但内心还是有自己的崇拜,对过年的崇拜,也许是他们“次宗教信仰”,作为过年的的仪式感鞭炮没有了,过年也就形同虚设,人们就开始改变信仰,所以很多人开始信仰基督教,这从城市乡村大量的教堂就可以发现,人们在世界上,毕竟都会有感到无助绝望的时候,精神的救赎往往需要信仰来完成。
人们觉得过年没有仪式感,也就没有意思,另外人们骨子里把放鞭炮当做“辞旧迎新”的精神崇拜,特别是做生意人更加喜欢新的一年好兆头,所以禁放鞭炮,始终民怨很大。究其原因是因为新年放鞭炮由来已久,通过世代相传,已经成为民族基因,这样拦腰斩断,确实让人很难接受。
是否燃放鞭炮,估计还会有拉锯战,如何处理这一敏感问题,我认为用民国时期禁止过年的方法行不通,《人民日报》对禁止爆竹评论说得好:“各地不应轻易地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直接禁止,反而应该在合理的条件下,允许人民按照正确方法来燃放烟花爆竹。”
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最好,如果某个城市发个通告说允许放鞭炮,但是禁止区域却涵盖整个城市,这就是完全在玩文字游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爱好问题,它影响深远,彻底禁止,它的危害,未来我们会品尝这一苦果,正如同当年强行推行独生子女政策一样,我们有关部门确实需要慎之又慎,不能觉得自己禁放烟花爆竹的命令群众就必须令行禁止,彻底服从。
与几千年习俗做斗争,不容易成功,顺应民意倾听民声才是执政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