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了一篇关于海安市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的最新政策内容的微头条
网友反响强烈,二十小时左右,展现量五万多,阅读量近九千,点赞量近百,参与讨论网友不少
可惜昨天晚上就被限流了,不知道是自己操作不当,还是头条君习惯而为
为了让更多的网友了解新规定,用好新政策
现将其申请,审批流程整理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农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
二,村民小组召开会议讨论,对申请条件,申请面积,及是否征求了建房拟用地相邻权利人意见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公示
三,由村委会组织人员,重点审查材料是否真实
四,由乡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
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
申请是否经过村级审核公示
以及是否符合政府总体规划等
多方面进行审查
五,由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并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六,批准书到手,只要严格按照审批要求建房即可,剩下的相关流程只要配合相关人员做好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