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前两天有朋友问:“父母年事已高,农村家里的户主登记一直是父亲,农村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或者房屋确权登记),可以更改户主吗?”
农村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可以更改户主吗?遵照房地一体的原则,农村对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也就是对自建房与宅基地共有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也就是“房不离地,地不离房,缺一不可”。所以农村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指的是对农村居民的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这里不做太多的赘述。
所以现如今农村房屋确权后,只会发放《不动产权证》;而不是像过去农村那样,把房子和宅基地分开进行确权登记,并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要在农村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的时候更改户主,就指的是更改农村《不动产权证》上的户主名称。
答案是可以更改户主,但需要满足相关要求并且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那么要更改户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提供哪些相关的证明材料呢?
第一个条件:变更后的户主要求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这个问题不仅涉及到农村家庭内部成员,也涉及到宅基地转让或流转他人(非家庭成员)。说白了就是不论是一个家庭内部成员更改户主,还是宅基地转让或流转给他人(非家庭成员),变更户的户主都要求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是说非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可以成为新的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