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国统计年鉴出版社2021年10月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的数据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1978年的城镇化率为17%左右,而2020年的城镇化率为65%左右,1978-2020年城镇化率每年增加1个多百分点,意味着每年都有1000万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镇。
- 人口的城镇化导致农村大量的人地分离现象,农民在城镇生活工作,而自己承包的土地却留在农村老家。这既引发土地撂荒弃耕现象,又导致粮食供给不足等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党和国家审时度势,及时推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政策:即将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如果农民自己不亲自种庄稼,他可以将经营权让渡出去。这样既可以增加收入,又可以保障包括粮食在内的农产品的供给安全。
- 那么,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到底是什么关系?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
- 首先,土地承包权是一种“资格权”,它基于一定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农民成员而获得。而土地经营权是一种“财产权”,它是基于对土地的实际开发利用而获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 其次,土地承包权是一种物权,而且可以依法在家庭成员之间继承。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承包权长久不变。而土地经营权是一种债权,它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法篇》)的规定,依土地流转合同规定的流转期限的存在而存在。一旦到期不再续签,它自动回到原来的承包权中。
- 最后,就目前而言,承包权不能抵押,而经营权在理论上可以抵押。因为承包权是一种“资格权”,它对应的是一种资格或者权利,因此很难作为实物抵押;而经营权是基于对土地的占有而开发利用,它对应的是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利,因此可以作为实物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