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483-2019),化工企业应急事故废水池有效容积计算公式如下:
五、《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中石化建标[2006]43号),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储存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
V总= (V1 V2- V3)max V4 V5
注:(V1 V2- 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 V2- V3,取其中最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
V2=∑Q消t消
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
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a/n
qa——年平均降雨量,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
附:各行业废水治理(处理)技术规范中对事故应急池的相关要求汇总
1.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
2.柴油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41-2014)
3.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