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大众的法律素养也越来越高。对于个人权益也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人这一生,从出生到死亡,其实一直在被法律保护着。
在出生前,你可以得到的权利义务都已经帮你规定好了。在你死亡后,你所留下的东西也可以通过遗嘱去处理。
以前的人们对于遗嘱并没有那么了解,大多都是在弥留之际口头交代一下,因此很多时候继承人都会因为遗产分配问题诉诸公堂,亲朋之间也因此变得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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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现在的人大多都会提早准备好遗嘱,更有甚者,在自己年轻时就立好遗嘱,在往后时间又进行多次修改。
那么问题来了,多次修改遗嘱还有效吗?遗嘱必须要去公证吗?我们接下来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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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一个人写了多份遗嘱并发生矛盾,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在除了公证遗嘱外的其他形式遗嘱中,以最后一次遗嘱为准。根据规定遗嘱形式包括:公证遗嘱(效力最高)、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2、写遗嘱不是必须要去公证处,但是,公证遗嘱效力是最高的。
3、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4、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5、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6、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7、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综上,希望以上内容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咨询按钮,进入小程序详细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