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 胡闲鹤)近期,民政部印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下称《办法》)正式生效。《办法》删除了有关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的概念,所有规定不再区分城乡,将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
民政部相关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地方逐步减少低保工作的城乡差异,推动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
低保概念不再区分城乡
6月11日民政部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自2012年12月开始施行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7月28日,在民政部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再刚进一步解读了新版《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特色和亮点。
新版《办法》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另外,《办法》还简化优化了审核确认流程,对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了规定。此外,为强化监督检查,《办法》还对低保监督检查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关于统筹低保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内容尤其值得关注。张再刚表示,为适应户籍制度改革新要求,加快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审核确认办法》删除了有关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的概念,所有规定不再区分城乡,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
张再刚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地方逐步减少低保工作的城乡差异,推动低保制度城乡统筹发展。”
城乡二元难以保障流动贫困人口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建立。
1999年9月,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标志着我国的城市低保制度走向规范化。2007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农村低保制度上升到国家政策的层次。
自农村低保制度建立的十多年来,由于城乡低保的保障范围、保障标准、保障项目存在差异,关于城乡低保的二元分离现象一直备受讨论。不少学者认为,作为社会救助核心内容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该保障底线之下的无差别公平,城乡低保的二元区分有违公平性原则。
“我们现在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那么社会公共服务就应该均等化,社会保障也要有公平性。”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微观经济学研究室主任王震对记者表示。
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一个越来越凸显的现实问题是,城乡二元的低保制度难以保障流动贫困人口的生活。
“基于户籍基础建立的政府救助体系,难以解决城市中流动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问题。”全国政协常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原副主席、*处*陈荣书曾撰文表示,当前以低保为主要内容的政府救助制度以户籍身份界定,且以行政区域为主,一些夫妻双方分属于城市和农村户籍的“半边户”没有纳入同城救助体系,他们在遇到困难时,容易遭遇城乡社会救助“两不搭”。
据了解,我国的“低保”作为一种救助制度,大多进行差额补助。以《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为例,其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数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确定。”
“此前低保的城乡二元格局是有历史原因,农村城市隔离,流动性不大,所以存在生活水平、消费水平的差别。”王震表示,当城乡的二元格局松动瓦解,低保的二元区别也应该取消。
全国低保城乡统筹进程加快
据民政部数据,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311.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73.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3538万人。
2017年,十九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的新要求。“统筹完善”成为我国近年来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全国范围的低保城乡统筹进展也明显加快。
目前,我国不少地区已实现低保的城乡一体化。2015年7月1日,北京市原延庆县实施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标志着北京市13个涉农区县全部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2108年,浙江省宣布已在全国全面实现县(市、区)域范围内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
早在2014年,浙江省就出台了全国第一部社会救助法规《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用来规范城乡低保标准。此后,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健全城乡低保认定、动态管理机制。2017年,浙江省重新修订《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统一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和认定条件、待遇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一步推进了低保的城乡统筹发展。
2020年7月,江苏省也宣布全面实现了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全省13个设区市最低生活保障全部完成新一轮提标,全面实现了“同城同标”。
“目前,全国范围的低保城乡一体化也存在现实难度。因为这对某些地方财政造成了压力。”王震表示,虽然东部很多地区都没有问题,但对中西部的好多地方来说却有困难。那么就需要加大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
新京报见习记者 胡闲鹤
编辑 展圣洁 校对 李世辉